1、控制电缆应采用铜导体。
2、控制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所连接电路的工作电压,应选用450/750V。
3、控制电缆的绝缘型和护套型的选择应符合敷设环境条件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4、控制电缆芯数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应为多芯电缆。当芯线截面为1.5mm2和2.5mm2时,电缆芯数不应超过24芯。当芯线截面为4mm2和6mm2时,电缆芯数不应超过10芯。
2) 控制电缆应预留备用芯线。备用芯线应结合电缆长度、芯线截面和电缆敷设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3)下列情况的电路不宜共用同一根控制电缆:
①交流电流和交流电压电路、交直流电路、强电和弱电电路;
② 低电平信号和高电平信号电路;
③交流断路器双组脱扣线圈控制电路和分相操作各相弱电控制电路;
④从配电装置到继电器室的同一台电压互感器的星形接法和开三角接法。
4) 弱电电路中的每对往返导线应放在同一根控制电缆上。
5) 来自同一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三相导线及其中性线应放在同一根控制电缆中。 6) 同一电压互感器星形接法二次绕组的三相导线及其中性线应置于同一控制电缆中。来自同一电压互感器开三角二次绕组的 2 根(或 3 根)导体应放置在同一根控制电缆中。
5、控制电缆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1)保护装置电流回路的截面应使电流互感器的误差不超过规定值;
2)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电压回路截面,应以电缆在负载下的电压降为基准,不大于额定二次电压的3%;
3) 控制回路的横截面应以保护负载为基准,控制电源母线与被控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之间的压降不应超过额定二次电压的10%;
4)强电流控制回路截面不小于1.5mm2,弱电流控制回路截面不小于0.5mm2;
5) 测量回路电缆截面应符合现行标准《电力装置用电测量仪表设计规范》GB/T 50063。
6、控制电缆金属屏蔽层的选择应符合如下要求:
1) 强电流电路的控制电缆,除位于高压配电装置内或与高压电缆相邻且需要抑制干扰外,可能不包括金属屏蔽;
2)弱电流信号和控制回路的控制电缆位于受干扰影响的环境,没有有效的抗干扰措施时,应有金属屏蔽;
3)微机继电保护及微机监控系统Ⅱ二次回路电缆应为屏蔽电缆;
4) 控制和保护设备的直流电源线应为屏蔽电缆。